生物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四川大学)实验教学教师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2-11-01 16:02


1、实验课程由实验教学小组共同完成。实验教学小组由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助教研究生与实验技术人员组成。实验课程负责人对实验课的内容和改革负责,实验教师直接指导学生实验,助教研究生协助实验教师完成课程教学的各项有关工作,实验技术人员主要完成实验教学的准备,实验技术的开发、实验设备的维护、实验室的管理等有关工作。

2、实验教学教师是实验课程教学与教改的骨干,对课程的教学质量负有直接的责任。应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书,写好实验教学进程。严格执行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做好实验准备,编写实验教案,准备好所用的仪器设备及辅助用品清单等。熟悉本课程内容,并熟练掌握实验教学内容。

3、新开设实验项目必须先做教学准备及预实验,经教研室相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正式用于实验教学。

4、严守工作岗位,认真讲课,耐心指导实验。对学生要求严格,课堂组织有序,积极引导学生独立思考、独立操作,努力做到言传身教、实验育人。根据学生的课堂考勤及操作表现给出平时成绩。

5、熟练掌握实验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对常见故障能及时排除,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

6、及时收集学生的实验报告,认真细致的批改实验报告,公正准确地给出实验报告分,进行成绩登录。

7、积极开展实验教学体系、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改革,不断搞好教材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8、提出助教研究生的需求计划,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助教研究生的选聘及培训工作。

9、实验教学中心是学生实验教学的平台。实验教学教师要关心、支持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并熟悉与遵守有关的规定。根据实验需要,负责提出实验教学仪器的采购计划,搞好教学实验室的硬件建设。

 

四川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22年10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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