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四川大学)教学经费使用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11 15:48

为确保实验教学正常有序的进行、中心的正常运转,使有限的教学经费发挥最好的作用,特作以下规定:

1、中心负责人应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妥善分配、严格管理拨给中心的有关教学经费。

2、中心实验秘书负责各实验室教学经费的具体分配和调度,实时掌握各实验室的经费使用情况。

3、各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根据实验教材与任课老师的要求,结合实际开课情况,购买适宜的数量和规格的物资,不得购买与实验课程不相关的物资。

4、实验室教学经费使用额度不能超支,若超支,立即冻结该项经费,直至新经费输入。

5、报销时发票背后需有两位验收人签字。同一笔经费采购多种物资的,需附实际采购明细清单。中心负责人签字,登记入账后,实验秘书及时报销并妥善保管好报销回执。

6、各实验室负责人需做好每笔经费的物资采购详情记录,学期末填写本科实验耗材采购详细清单并提交学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四川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23年1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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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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